“对于这个问题,不能用‘重复命名’下结论。”昨天下午,中国民协副主席夏挽群在接受今报记者采访时说,梁祝文化属于民族民间文化,而民族民间文化作为一种文化形态,有不同于其他文化种类的地方。 在文化之乡的认定、命名问题上,中国民协不采取历史学考证的办法,而是采取民俗学的标准,因为它们不是历史,而是故事和传说。 夏挽群说,梁祝文化同其他神话、传说、故事、谚语一样,口耳相传,在全国流传、分布;再者,从古至今,这个美好的爱情故事伴随着一次次有计划、无计划的人口迁移,传播得更加广泛,影响更加深远。“梁祝文化的发源地在哪里,这很难说清,但有一点,这个故事流传到一个地方之后,就会和当地的人物、地形、地貌、遗迹相结合,实现了本土化,从而使本地群众对此坚信不疑。”夏挽群说,无论是在汝南,还是在宁波,当地都存在大量有关梁祝的遗迹、民俗,所以,命名宁波为“中国梁祝文化之乡”是很正常的事。 【二问】是否会有第四个家乡? 为了成为“梁祝文化之乡”,地方政府如果人为地制造一些所谓“遗迹”、“遗址”,是不是中国民协也会给其名号? 夏挽群说,评判一个地域是否有资格成为“文化之乡”,除了要有与此相对应的遗迹、遗址,还必须有记载。也就是说,典籍上必须有明确记载,如果没有,也不可能命名为“文化之乡”。 另外,当地还需要大量的民间口头传承,有与这种文化形态相关联的民间习俗和信仰。比如在汝南县,梁祝共读的书院红罗山书院,距离祝英台的家正好18里路,到和孝镇梁岗梁山伯的家,也大约是18里,因此有了“十八相送”;两家到书院的路都必须经过曹桥,所以叫“曹桥结拜”。 当然,在浙江宁波,也存在大批与梁祝有关的遗存和民俗,当地民众对梁祝也有很深的感情。其实,目前在国内还有很多地方,也都存在类似现象。“这就决定我们不可能只命名一处,梁山伯和祝英台还可能拥有第四个、第五个乃至更多的家乡。”夏挽群说,今后,只要有地方申请并且符合标准,中国民协还会继续命名“中国梁祝文化之乡”。 【三问】只要交钱,就给名号? “胡说八道!”听到“地方政府交钱,中国民协就给名号”的说法,夏挽群如此回答。 夏挽群说,中国民协命名“文化之乡”,是一项很严肃的工作,并且严格履行申报、考察和命名程序。那么,评选的程序又是如何呢? 夏挽群说,首先应该由乡以上人民政府申报,省民协考察同意后,向中国民协申报,然后,中国民协分党组对申报材料进行研究,同时组建由国家级民俗专家组成的考察组到申报地考察,并集体形成考察报告、签名确认,再经中国民协分党组研究后,才能下文并确认。“在评选的整个过程中,不收取地方任何费用,一分钱都不会收。”夏挽群十分肯定地说,说出这种话,只能说明他们对中国民协的工作不了解。 【四问】评选是否存在经济利益? 地方政府热衷申报各式各样的“文化之乡”,甚至同时申报同一个“文化之乡”,这其中是否有经济利益? 面对记者的提问,夏挽群说:“中国民协命名‘文化之乡’的最终目的,就是为了给地方一个文化品牌,同时推动地方政府在原产地对这种文化进行保护。”当然,这也有利于地方政府利用这个文化品牌,进行地域文化形象的塑造、旅游产业的开发,促使传统文化和当代文明建设相协调,从而使传统文化得到传承和发展。 而对于中国民协命名宁波为“中国梁祝文化之乡”引起的此次争论,夏挽群说,称号只是保护文化的一个手段,相信宁波获得这个称号不是争端的开始,而是多地域共同保护梁祝文化的开始。(梁新慧 许晓艳) 【责任编辑: 师红垒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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