很多人都认为,在商场里吸烟,能犯多大错?会受到什么处罚?或者以为最多罚点小钱的话,你就错了。日前,成都市锦江区有3个人在商场内吸烟时,被民警与消防执法人员逮个正着,遭到了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。
省消防总队防火监督管理处的相关负责人表示,以前执法人员发现在危险场所吸烟的,一般予以警告或罚款,警示效果并不理想。今年5月1日实施的新消防法规定在具有火灾、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、使用明火的,最高处拘留5天的处罚。为确保国庆消防安全,国家公安部于8月20日重申严格执行“六个一律”。9月9日南京消防局对国庆安保工作进行临战动员,要求各部门制定采取多项举措,加大执法力度,坚决执行“六个一律”打好国庆安保攻坚战,为新中国成立60周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。“六个一律”中明确规定,对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、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、使用明火的,一律拘留5日,形成严格执法的高压态势,其中就提到在具有火灾、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,一律重处。而商场、电影院、加油站就属于具有火灾、爆炸危险的场所。他特别提醒烟民们,虽然目前我省还没有因在这些场所吸烟而被拘留的先例,但是整个国庆期间公安机关对此类问题从重处罚标准不会改变,在标注有“禁止吸烟”字样的公共场所,千万不要一时忍不住。(扬子晚报 朱昕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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