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球华侨华人论坛

形势要点:地方可能建立还款准备金制度应对地方债风险

随着中央层面一系列地方债政策的明朗化,地方政府相继拿到了自己的发债额度。据《经济观察报》报道,多个省市财政系统表示,地方将建立“还款准备金制度”,根据自身收支情况,规划每年还本付息额度。这笔钱要按照财政部的要求,努力做到“用得起还得上”。从最终的分配额度看,中西部地区得到的额度相对较高。例如,宁夏自治区分配到30亿元,而宁夏2008年财政总收入只有178亿,占财政收入比重达17%。财政专家提示,中西部地区财力弱,分配的地方债额度却高,需要做出一个有效的偿债规划,否则将来必然面临较大的还债风险。事实上,地方无法按期偿还中央债务的情况曾经出现过。1998年中央政府增发国债转贷给地方,充沛地方政府投资需求。总体转贷规模,至今还没有一个官方数字,但可以查阅到的是仅用于水利投资的就有111.76亿。2007年底,财政部经研究把部分到期的转贷资金转为拨款。这意味着地方政府将不需偿还这笔转贷资金及其利息。一位财政官员说,中西部地区公益性项目的国债转贷资金,转为拨款的最多。没有免掉的,也都给予了延长期限的措施。目前,地方正在纷纷建立还款准备金制度。为了偿还30亿的地方债,宁夏在2009年的预算中安排了7000万元的还款准备金。

原帖回复 0

暂无公开回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