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作出了更多妥协
中日这次达成的共同开发谅解具有重要的象征意义,表明双方可以在领海争端这种复杂敏感的问题上进行互利合作,而合作必然作出妥协。 在日本方面,2005年第三次中日东海磋商之后一度放弃共同开发立场,在此次协议中日方事实上重新接受了这一主张。 而中国方面,同意日本入资春晓油田,不仅使日方可以享有中国先期投入而产生的油气资源收益,而且必然如愿以偿地获得相关海底勘探资料。更重要的是,这次划定共同开发的区块主要位于双方争议海域更靠近所谓“中间线”一侧,而不是靠近争议海域中国主张的大陆架西缘一侧。 显然,中国对日本做出了更多的让步。换言之,相较于之前的原则立场,中国体现了更多的灵活性和务实性。 中国这次围绕东海争端而做出重大妥协,反映了1989年之后中国决策层处理领土(领海)争端的模式。 第一,主权问题经济处理,即将高端政治(high politics)矮化为低端政治(low politics),在经济建设思想主导下,通过技术上的安排来模糊原则问题上的矛盾。 中国此次关于东海问题的做法与最近关于“九二共识”在主权问题上的模糊处理如出一辙,主旨是用细节上的安排来代替政治上的明确抉择。这无疑是工程师治国的技术挂帅路线的反映。 第二,在领土主权问题上或者在一般的国际问题上,中国对由此而导致的国家间关系紧张和冲突感到不安,总是希望通过双边妥协来降低紧张或解决争端,而在更多的时候往往诉诸于不对等的妥协来实现这一目标。 因此,在很大程度上,中国领导人仍然没有摆脱1989年之后受到国际孤立的心里阴影的影响。这也是为什么中国领导人高度重视国际形象的深层原因。
“引狼入室”更具前瞻性
中日领导人宣称要将东海变成和平之海、稳定之海和友谊之海。为了达成这一目标,中日在上述原则共识中做出了不对等的政治妥协和让步。不过,剥开这些动听的言辞,双方实际上希望通过共同开发逐渐达致东海划界问题的最终解决。 实际上,中日皆力图在东海划界问题上按照最有利于自己的方案来解决。然而,双方的立场眼下依然难以调和,也就说,双方都在与虎谋皮。 既然如此,对中国而言,如何实现已经达成的原则共识,并尽量减轻对中国东海问题的法律主张的损害呢? 显然,在将后的具体作业中,中国应尽量拖延或虚化双方的原则协议以弥补先前的过度妥协。因为,无论如何搁置主权争议,一旦双方在上述争议区域进行共同开发,事实上就一定程度默认了日本提出的“中间线”,这对今后中国东海划界必然带来被动局面。 不过,该策略要求中国领导人有顶住来自日本、甚至其他国际压力的能力。从上述讨论来看,这显然不现实。 因此,现实的策略变成如何在协议区块选择有利的共同开发地点。现在公布的共同开发区块跨越了中日双方领海的争议区和非争议区,那二者之中如何选择呢? 笔者认为,选择“中间线”以东的非争议区的该区块中的某个点,从而在中国主权管辖之下进行共同开发,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默认日本“中间线”带来的不利影响。 这在世人看来固然是引狼入室,但比稀里糊涂地模糊主权争议而导致日后的谈判困难更具前瞻性。(作者 陈琪)(原题:与虎谋皮,还是引狼入室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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