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某和妻子李某三年前经自由恋爱登记结婚,由于双方都是独生子女,当时口头约定生两个孩子,一个随父姓,一个随母姓。婚后小夫妻十分恩爱。2004年底,一个可爱的女儿呱呱坠地,本来给他们的生活增添了许多天伦之乐。可是在女方父母的要求下,李某一个人偷偷给女儿报了户口,取名李澜。金某得知后觉得孩子不随自己姓很没面子,遂与岳父母和妻子产生了口角,双方互不相让闹得李某回了娘家。虽然后来李某回来了,可是岳父母要求他们再生一个孙子,也要姓李。金某觉得过不下去了,一纸诉状要求离婚。 虎丘法院审理后认为,双方为家庭琐事产生矛盾,但夫妻感情并未破裂。今后要加强沟通交流,互谅互让,夫妻和好是可能的。据此判决不准离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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