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流县:别称龙津,面积约18O9平方公里,人口约14.65万人。唐开元十三年(725年)设清流驿。天宝元年属宁化县麻仓里。宋元符元年(1093年)划宁化县6团里和长汀2团里始置清流县,属汀州府。绍兴元年(1131年)县治为兵乱所毁。绍定元年(1228年)撤销县建制。元世祖至元八年(1271年)复置县建制。明、清两朝均属汀州府。19144年(民国三年)属汀漳道(通署设龙岩),1936年属福建第七行政区(驻龙岩)。195O年2月建立人民政府。属永安专署。?1956年6月,改属龙岩专署。1956年2月,清流、宁化二县合并,称清宁县,县治设宁化城关。?1961年?9月,恢复清流县建制,仍属龙岩专署。同年11月,划归三明地区。1983年始为三明市辖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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